一、商标标识不能用地理名称
用地理名称作商标标识,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而且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在国内市场上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标识的为数很多,如黄河牌汽车、北京烤鸭等,但出口的商标标识较要使用地理名称,因为许多的商标标识法都以地理名称缺乏特征和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不应为某一生产者独占为理由而不予商标标识注册。有的即便勉强注册也要附带许多限制条件,在外国注册就遇到很多类似的情况。
二、商标标识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
一些的商标标识法规定,用姓氏名称作为商标标识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如本人死去不久,则要征得其法定代表机构或代理人的同意。我国有些商标标识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国人的姓氏名称或有姓氏的含义。如“紫罗兰”商标标识的英文“Violet”,“前进”商标标识的英文 “Forward”,“钻石”商标标识的英文“Diamond”,“天鹅”商标标识的英文“Swan”分别与英国人的威奥莱特、福沃特、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这样的商标标识在国外注册时都遇到了困难,有的根本不能注册商标。
三、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标识
以数字作为商标标识在许多认为其缺乏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商标标识注册。有些很忌讳个别数字,有一些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标识注册,但以该商标标识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品牌为条件。所以,广州标志设计公司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标识,没有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广州九日木华视觉营销机构http://www.gzjrmh.com